案由:国际贸易货款纠纷
申请人:湖州某公司
被申请人:阿尔及利亚某公司
调解机构:湖州调解中心
调解员:周俊
基本案情:2025年6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州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湖州调解中心”)收到湖州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公司”)的求助。湖州公司称,近年来在深耕国内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去年9月与阿尔及利亚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及利亚公司”)首次开展合作,分别于2024年9月、10月和12月分三批向对方公司运送了货值38万美元的货物。因急于通过此次贸易合作逐步打开当地市场,湖州公司与阿尔及利亚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并不完备,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未进行明确,给接下来的合同履约埋下了隐患。按照合同约定,阿尔及利亚公司应于2025年2月5日前付清货款,但直至6月6日,湖州公司未收到对方任何款项。双方多次沟通协商,仍然无法就货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湖州公司向湖州调解中心进行求助,希望能尽快追讨回货款。
调解过程:接到企业求助后,湖州调解中心第一时间组建案件处理工作群,调解员全面仔细梳理案情,逐一整理核实证据:三批货物皆已送达,阿尔及利亚公司对拖欠货款一事没有异议,但一直以银行员工挪用货款、正在寻求解决办法为由推脱,只给支付承诺,未见实际付款行动。
鉴于阿尔及利亚公司承认拖欠货款,并一直与湖州公司保持联系,调解员采取先礼后兵的方式,以第三方的身份先向阿尔及利亚公司制发了货款催收函,表示希望双方在免伤和气的情况下尽快解决问题,但阿尔及利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任何回应。于是,调解员决定适时“亮剑”,再次制发了敦促履约函,敦促其履行付款义务,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并警示逾期付款将对公司声誉及在当地其他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敦促履约函发出后第5日,阿尔及利亚公司回复邮件称,其公司从未存在恶意拖欠货款行为,由于银行的原因造成本次货款未能及时付出,现已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并承诺在12日内给出明确的付款计划。
调解结果:截至2025年8月,阿尔及利亚公司已按照约定向湖州公司支付了两笔欠款共计26万美元。调解员也将继续跟进后续欠款的支付。湖州公司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湖州调解中心及调解员的帮助表示诚挚感谢。
案件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国际贸易货款纠纷案,调解员根据具体案情,采用“邮件沟通—敦促履约”递进施压的方式沟通,在保持沟通弹性的同时,逐步增强措辞语气,结合情理与法理,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本案充分体现了调解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近年来,国际贸易货款拖欠案件频发,在此特别提醒企业在交易中注意以下几点:1.尤其注重对新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和掌握,降低交易风险,避免钱货两空;2.双方尽可能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确定各自权责边界;3.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证据保存和留痕管理,以便在需要维权时占据主动;4.交易中如遇到拖欠货款等情形,切勿贻误追讨时机,可及时求助贸促调解机构,通过第三方介入适度施压的方式,力争以最小时间和资金成本取得最佳维权效果。
来源:浙江贸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