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国际商事调解案例精选:以耐心敦促货款,用速度战胜距离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5日 打印本页

案件来源:金华调解中心

信息来源: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肖某

被申请人:义乌某贸易公司

调解机构:金华调解中心

调解员:张佳禾

基本案情:2023年6月16日,申请人肖某与伊拉克籍自然人设立的义乌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公司”)订立箱包货物买卖合同。后肖某将价值共计50,200元的货物悉数发出,但义乌公司迟迟未结付货款。经肖某多次催促,义乌公司一直找各种理由拖欠。故肖某于2023年7月31日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义乌商贸纠纷诉调对接云平台将本案移交贸促会金华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2023年9月4日,金华调解中心在义乌商贸纠纷诉调对接云平台上收到此案后,立即安排调解员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查看案件材料后,于当日联系了申请人。起初申请人对是否接受调解十分犹豫,其表示已经失去对被申请人的信任。考虑到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处境外,调解员向其说明双方如果能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同意自觉履行,能大大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在调解员的劝说下,申请人同意接受调解,但前提是被申请人先按约履行部分还款义务。调解员通过微信联系上境外的被申请人,向其说明情况。告知其已经被诉至法院,望其在一定时间内尽快履行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之后,期限到期后,调解员再次联系申请人,得知被申请人已支付了第一期还款义务,并承诺剩余款项于9月16日前支付。2023年9月19日,申请人告知调解员对方未按约支付剩余款项。调解员立即联系被申请人,向其说明其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就是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如其不能按照承诺继续履行,申请人方将拒绝调解,案件会立刻转为诉讼程序。经调解员“施压”,被申请人提出9月25日前支付剩余款项,申请人方接受。后又涉及伊拉克银行无法汇出美元,且汇率较低,付款不断延期,调解员也持续跟进催促。最终经过调解员与双方的多次联系协商,被申请人于11月中旬支付全部货款。

调解结果:经调解员与本案双方的多次沟通,被申请人先后两次向申请人付清货款,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4日出具撤诉申请书,撤回起诉,并感谢调解员的耐心工作促成款项的追回。

案件评析:本案自调解员介入到纠纷解决,耗时近三个月。因被申请人身处境外,其反复拖延加之涉及跨境汇款等因素造成调解时间拖长。但在调解员持续及时的跟进,以及多次耐心劝说与监督下,最终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被申请人长期拖欠货款,给申请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特此提醒各企业,在货物买卖交易中,若涉及交易对象常年定居境外且境内无具体实业产业的类似情况,需要额外关注对方的支付能力及诚信度;在交易中尽量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模式,或者要求对方支付预付款以避免后续款项难以收回的风险。如遇到类似情况,为保障自身权益,可以及时联系调解机构等平台,通过第三方介入适度施压,以达到尽快实现债权的效果。

本期调解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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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禾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国际贸易、企业合规、争议解决等

附: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示例: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示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DISPUTE RESOLU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___________________(e.g. Zhejia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 Center) for mediation. If one party is unwilling to mediate or mediation fails, the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___________________ (e.g.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全省各地调解机构(联系方式附下),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楼9楼                

电话:0571-85811951、87702560

邮箱:legal@ccpitzj.gov.cn

 

杭州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杭州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26楼

电话:0571-85257485

调解云平台网址:https://hzzcss.tiaojiecloud.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宁波报业传媒大厦B座)4楼

电话:0574-89386802、89386790

邮箱:wangjunm@ccpitnb.org  zhangyt@ccpitnb.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温州调解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B座3楼345室

电话:0577-88817142-6

邮箱:mediation@ccpitwz.org

商法助企云网址:https://ccpitsf.wenzhou.gov.cn/wap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

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6楼

电话:0573-82074509、82074175

传真:0573-82084592

邮箱:ccpitjxs@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绍兴调解中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6-8楼

电话:0575-88260533、88601115

邮箱:law@ccpit.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968号8楼

电话:0579-82466503

邮箱:jhccic@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衢州调解中心

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白云中大道37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

电话:0570-8021016

邮箱:qzccpit @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2层

电话:0580-8720289、2027659

邮箱:MCHFLB0580@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台州调解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行政6号楼

电话:0576-88832297

邮箱:ccpittztj@ccpittz.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丽水调解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丽水海关大楼三楼

电话:0578-2161138

邮箱:ccpitlsh @163.com